吉林省国道上,一名女子推倒了一头黑熊。交警
栏目: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:2025-11-04 11:46
楚天都市报吉木讯(记者马浩然)11月1日,有网友反映,吉林省白山市松江至二道白河山线国道上,一辆汽车与黑熊相撞,黑熊当场死亡。 11月2日,长白山市公安局赤西分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,事故已得到控制,驾驶员没事,不涉及处罚。有律师表示,车辆损失应由司机承担。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,夜间,高速公路上躺着一只黑熊,旁边停着一辆黑色轿车,还打着双筒灯。记者注意到,视频中,大雪纷飞,道路湿滑,黑熊身边可以看到掉落的车牌。该网友发帖称,1日下午6点,他正在吉林长白山附近的国道上行驶。他在路上遇到了事故,司机已经受伤了婷在那里。当时路很滑,他停下来拍了视频。吉木新闻记者了解到,事故发生在吉林省白山市松江至二道白河山线国道上。 11月2日,长白山市公安局赤西分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,该事故系驾驶员单方事故,已处理。女子开车的情况很好,没有受到任何处罚。目前,黑熊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马俊哲表示,肇事司机是否应该承担杀害保护动物的法律责任,取决于事故是“意外”、“过失”还是“故意”。如果有关部门认定为事故,野生动物在道路上突然爆发,驾驶员采取了必要的措施,但碰撞不可避免,事后有关部门及时通报情况,且不存在肇事逃逸的情况,一般不涉及任何刑事或责任责任。马俊哲律师表示,如果涉事司机骑行进入动物保护区,没有仔细驾驶和观察周围路况,没有尽到注意义务,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采取任何救援措施,他就会逃跑。这种行为侵犯了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所有权,破坏了野生动物以及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。需依法追究民事责任。情节严重的,还将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。对于车辆损坏,马俊哲认为,车辆损失应由驾驶员自行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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